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 行业动态 » 正文

风能太阳能归国家所有,真会扯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5  浏览次数:220

  据《法制日报》报道 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去奇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对企业开发探测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规范。

  太阳能风能开不开发,它已经无孔不入的在大自然被应用到了几乎所有领域,要说那些埋在地下的石油煤炭等矿藏甚至老祖宗的坟墓,横在地上的土地、河流、森林你说是国家的,那倒还有法律条文或国际惯例来约束,你说这有人类历史以来晒了N多年的太阳,吹了N多年的风,怎么突然一下也成了国家所有呢?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太阳能、风能资源还需要事先经政府审批再“去探测出来,搞得跟探测石油煤矿似的,神秘兮兮,这黑龙江的官员也实在太有才了,莫非赵本山春晚那个有名的扯蛋小品之创意就是源于这些东北的官员不成。

  太阳能和风能归政府所有,要政府批准才能探测开发,这成了地方法规可不能当儿戏;但估计黑龙江政府一心想着捞钱、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过太阳和风归政府所有的风险,万一因烈日或狂风带来了灾难,岂不是政府都得全额赔偿,屁民们一不小心中暑了或帽子被风刮跑了,也会希望依法向有关部门要求赔偿,到那里黑龙江政府可千万不要赖账呵,光想着那些找太阳能风能企业骗钱的美事,高举个法律的大棒,只是当心也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过话说回来,黑龙江整出这么一个试图霸占太阳和风能并让地球人都笑了的法律法规,并不能证明那些善于扯蛋的官员智商有多么低,相反他们其实是巧取豪夺式的精明过了头,无非是看到目前传统能源紧张的情况下,越来越兴起的包括太阳能、风能等既清洁无污染又可持续利用的新兴能源产业的巨大产业发展后劲,遗憾的是这些家伙并心思用在扶持新型能源产业的发展上,而是从一开始就处心积虑的思考如何杀鸡取卵,并据此设置准入门槛和障碍,而设置这些需要政府审批的门槛和障碍的唯一解释,无非是敛财,就如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去奇介绍的,他们只是要“管理”企业,一句“管理”,可谓道貌岸然,其实背后的玄机无非各种对企业惯常的以培训、申请、办证、监管、检查、年检、收费或收税为借口,进行敲诈勒索。

  风能太阳能归国家所有,说大了是针对新型能源企业搞事,说小了,既然归属于国有,那农民种田种菜都得利用归国家所有的太阳能进行光合作用,居民晒太阳、吹海风也会非法占有国家资源,这是不是都得经过政府审批呢?老百姓被太阳光灼伤了是不是可以向政府索赔呢?显然这些假定都相当的可笑,实实在在的笑话,也难怪绝大多数网民都表示不理解,表示疑惑。

  照讲太阳能风能这类新型能源在传统能源面临枯竭的形势下,已经成为了全世界承探寻和进行产业化开发的最具潜力的能源,在环保观念越来越引起全世界关注的今天,这种不涉及碳排放的绝对清洁能源,也已经成了国家重点产业扶持的项目,具有了相当的发展潜力,国家更是为了鼓励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或优惠政策,比如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太阳能光电建筑等大型太阳能工程进行补贴。 2011年《十二五新能源规划纲要》也鼓励发展太阳能提供政策性优惠;这一系列政策表明,中央政府不仅仅没有在涉及太阳能风能产业的发展上进行种种限制,恰恰相反给予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反观黑龙江政府,鼠目寸光,急功近利,打着“管理企业”的幌子,试图依法敲诈,最终不仅可能会抑制新能源的产业发展,更让自己成为了公众的笑柄。

  太阳能和风能归政府所有,很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但又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的笑话,它反映出来的是当地政府和官员的执政心态,也与中央的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背道而驰。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