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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省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甘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6  浏览次数:57

一、资源概况

甘肃省风能资源总体上是河西西部最好,河西中东部、陇中北部、陇东北部次之、甘南高原、黄河谷地、徽成盆地等区域风能资源相对较差。春季是风能资源利用的最佳季节,午后和夜间是风能资源利用最佳时段。随着离地高度的增加,大部分地方风能资源明显提高。70m高度上,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20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31089万kW;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25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28604万kW;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30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23634万kW;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40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4530万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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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风能资源潜在开发量地区主要分布在河西西部瓜州-玉门地区、马鬃山地区、小苏干湖地区、金塔县北部、高台县北部、甘州区北部、金昌市西北部、民勤县北部;而乌鞘岭地区、白银市中北部、华家岭地区、环县西北部等地区的风能资源的可开发利用率较高。酒泉中北部风资源条件较好,且酒泉地区地势平坦,地形相对简单,适合大片开发,在酒泉南部的祁连山区北部地形起伏坡度较大,相对复杂,适合分布式开发。在张掖、武威、金昌、白银、庆阳北部的小部分地区受到不同地形坡度和土地利用的限制,适合开发分布式风电场。

二、电价

2009年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决定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陆地风电标杆电价按照4类风能资源区分别定价(见下表),四类风能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分别为0.51元/kwh、0.54元/kwh、0.58元/kwh、0.61元/kwh。甘肃省属于Ⅱ类和Ⅲ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Ⅱ类资源区为0.54元,Ⅲ类资源区为0.58元。(见图1)。

图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甘肃省属于Ⅱ类资源区和Ⅲ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甘肃省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有影响,新投产的风电发电项目收益率将下降,成本回收周期延长。(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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