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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获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8  浏览次数:77

  近日河北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龙源(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龙源张风电〔2014〕1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该风电项目执行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54元,自风电场首台机组向电网送电起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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