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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莱西南墅风电一期工程风电场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0  浏览次数:92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莱西南墅风电一期工程风电场施工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LX-GCZB2014223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华电莱西南墅风电一期工程风电场工程。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具体包括并不限于:35kV集电线路工程土建,铁塔安装、线路架线、光缆敷设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25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风电场内及进场相关的交通道路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莱西南墅风电一期工程风电场工程。

  2、工程总规模:35kV集电线路工程土建,铁塔安装、线路架线、光缆敷设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25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风电场内及进场相关的交通道路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

  3、本期规模:同上。

  4、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莱西市南墅镇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项目投资全部通过贷款解决。

  七、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5、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由低至高依次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6、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近五年承揽48MW及以上风电工程业绩(建筑及安装)不少于5项(优先考虑承揽过2MW风电机组的施工企业),且投产项目不少于3项。

  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2个同规模风电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PMP资格证书。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投标文件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

  7、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8、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

  9、以下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与投标人签订法律咨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证明

  9.1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2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施工能力及所需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能力,具备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1、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3日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1517709165@Q Q. COM中,邮件标题为“青岛南墅风电--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2001009200061575

  3、递交时间: 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4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青岛南墅风电××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1517709165@qq.COM ,邮件标题“青岛南墅风电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 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4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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