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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首个海上风电场项目通过专家组技术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0  浏览次数:129

  由江苏省发改委能源局、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地震局、电力公司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专家组,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海上风电场项目进行技术评审。日前,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灌云临港等地沿海、滩涂及近海具有开发风电的良好条件,海上风电符合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方向,一致同意通过预可行研究报告评审,这也是落户连云港市的首个海上风电场。

  2013年11月19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华能集团在北京签署能源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华能集团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合作开发能源基地,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00亿元,确定建设超超临界火电、热电联产、海上风力发电、海工基地等项目。协议签订后,灌云县与华能集团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准备和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其中占地298亩、计划总投资12亿元、规划建设2×25MW背压汽轮机+3×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热电联产机组的华能热电联产项目,已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环评文件上报省环保厅待批,可研上报省能源局待核准;正在实施地基堆载真空预压工程,主设备招标9月下旬进行,12月份进场吊装,预计2015年6月建成投产。

  海上风电项目计划建设总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占用近海海域6200公顷,选用75台额定功率为4MW的风机,工程计划总投资54.42亿元,建设年限为40个月,计划2015年6月初开工。

  海上风电场占用的近海海域已纳入国务院批准的《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2年12月海上风电测风塔建成测风,已收集20个月数据,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8月21日通过省发改委能源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满足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内容和工作深度的要求,同意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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