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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政策实质推动海上风电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7  浏览次数:280

  海上风电项目进展缓慢

  海上资源普查结果显示,我国5~25米水深、50米高度的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为2亿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的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为5亿千瓦,此外,部分潮间带及潮下带滩涂资源、深海风能资源也较为丰富。

  这对于电力需求旺盛且常规能源匮乏的沿海地区来说,是极大利好,开发海上风电不仅可以当地缓解当地能源紧张的局面,还能够改善生态环境,带动海洋经济和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为此,我国政府制定了明确的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地方政府也先后出台了相关发展规划。我国“十二五”风电规划明确提出,2015年要形成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链,开发建成5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到2020年,要开发建成30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

  据易跃春透露,目前上海、江苏、山东、河北、广东、辽宁等地的海上风电规划已经获得国家批复;海南省风电规划为报批阶段;福建、浙江等省海上风电规划已经完成审查,正在完善中;广西省的规划正在编制中。

  截至2013年底,我国获得国家或省能源主管部门同意推进前期工作的海上风电项目共有17个,主要分布在江苏、河北、福建、广东、海南、上海、浙江等地区、总装机容量为410万千瓦。此外,全国还约有1100多万千瓦的风电项目正在开展预可研、可研阶段前期工作,其中有超过7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已完成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不过,由于电价政策不明晰、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产业链不健全等原因,我国海上风电发展一直比较缓慢。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海上风电只有38.9万千瓦,且还是以上海东海大桥102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江苏如东32.5兆瓦潮间带试验风电场和江苏如东200兆瓦潮间带示范风电场为主的示范项目。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要想实现2015年的规划目标非常困难。

  电价出台将助推海上风电发展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海上风电价格政策。通知规定,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投运的潮间带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近海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0.85元/千瓦时。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另行研究制定上网电价政策。

  这一价格政策,为长久以来相对沉寂的海上风电市场提供了发展空间。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余畅也对这个电价政策表示了认同,“我认为政策的出台是好的,因为一个相对合理或者比较清楚的电价可以撬动海上风电市场的快速形成,对海上风电的下一步发展会起到促进作用。”针对一些认为该电价偏低的声音,余畅进一步讲道:“虽然这样的电价与欧洲成熟的海上风电电价相比,确实是偏低的。在海上风电的起步阶段,这样的电价也会使开发商等海上风电产业链的所有参与者面临一定的风险。但反过来想,海上风电不能走陆上风电的老路,如果海上风电电价过高,谁投资都可以赚钱,海上风电就会出现非理性投资,这将导致灾难性的结果出现。”在他看来,政策应该引导开发商去理性投资,促使他们对整机技术、项目管理、风险控制等去全方面掌控,海上风电才能健康有序发展。

  未来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

  不过,在易跃春看来,尽管有了电价的支撑,我国海上风电发展仍将面临诸多问题。

  首先,虽然国家制定了部分前期工作技术标准,但还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在工程勘察、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和维护方面缺乏技术规范,难以对工程全过程实现有效指导。

  其次,我国海上风能资源评价工作也没有系统开展,海洋水文测量、海底地质勘查工作也较为薄弱,且这些工作条件艰苦、周期长,影响了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第三,海上风电开发涉及多个领域,而相关各部门对发展海上风电的认识不一,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实际执行管理标准不一,从而延长了前期工作时间。据记者了解,目前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获得许可、通过海洋环评、通航安全论证的周期一般需要2年以上。

  第四,海上风电工程复杂,运行环境恶劣、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我国5兆瓦和6兆瓦级的大容量机组在制造方面还处于少量试运行阶段,海上施工设备还不能适应多种建设条件,对海上风电基础设计、施工研究经验不足,离岸变电站和海底电缆技术等级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易跃春认为,要加强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前期工作。全面系统开展海上风能资源评价工作,选择重点区域,开展海洋水文观测和海底地质勘察。

  他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应协调海洋、海事等部门一起,提出一批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统一对发展海上风电重要性的认识,并根据海上风电建设特点,在一些必要的管理环节上进一步完善和简化,提高海上风电管理工作效率。此外,各沿海省份的能源主管部门也应按照国家批复的海上风电规划,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场址。

  “风电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地方后,海上风电在规划阶段不仅需要国家做好宏观引导和加强用海协调,而且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更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易跃春讲道。谈到海上风电的未来,他认为,企业还应依托示范项目,重点突破总体方案设计、大功率风机制造技术、基础设计技术、工程施工安装技术等,同时还要进一步对深海风电技术进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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