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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甸县与中核汇海风电投资公司签署风电项目开发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184

  6月19日,县政府与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宝军,市场开发部经理于鸿雁,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朱莉,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吴海宝,副县长李德源及县经合办、工信局、四合乡主要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会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吴海宝和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宝军,分别介绍了林甸县的基本情况和中核汇海风电有限公司情况。

  吴海宝指出:林甸县自然资源得天独厚,草原、湿地、温泉等资源非常丰富,以风能、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是林甸县重点扶持和打造的产业之一。中核汇海风电开发项目符合林甸产业发展方向,必将为林甸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林甸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项目早日达产达效提供可靠保障。

  陈宝军表示: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甸县自然资源丰富、人文环境优良,与中核汇海风电合作开发项目正当其时,期待双方真诚合作、密切配合,力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县政府与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表示:将充分发挥资源和投资优势,加快林甸北部地区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和战略共赢。

  据了解,该项目选址在林甸县北部四合乡、东兴乡、新兴畜牧场部分区域,开发利用面积约13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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