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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1亿风电机组质量不符 仲裁申请获受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9  浏览次数:251

昨日晚间,华锐风电发布涉及仲裁公告。2008年5月26日期,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方)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卖方)先后签订了八份风电机组电控核心部件及其软件和备件的采购合同。但卖方交付的货物不具备低电压穿越功能,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符,严重违反了合同相关约定。

依据公司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有关约定:“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应对争议进行正式仲裁,并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仲裁规则通过仲裁加以解决”,公司近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针对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书》,要求返还与退回的合同设备所对应的货款为1.04亿元。2012 年2 月27 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标志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已获得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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