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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核准获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29  浏览次数:620
  在汕尾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强力协调,通过现场督办、切实推进等方式,8月16日,明阳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500MW)顺利核准获批。这是广东新增规划海上风电场址首个核准项目,该项目将依托明阳智能领先的海洋能源立体融合开发技术,形成“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蓝色能源+海上粮仓”的规模化应用。
  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位于水深约34米~43米,离岸距离约30千米的汕尾海域,总规划容量500MW。该项目将安装16MW级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根据测算,该项目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1612.265GWh,与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省标煤消耗约46.7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124.39万吨。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海域利用和项目整体效率,该项目拟规模化应用风渔融合一体化装备。目前,该装备已投运于明阳青洲四海上风电项目。风渔融合一体化装备规模化应用后,除风机本身收益之外,每台装备可增加1800万元产值。由此,海上风电与渔业的结合,可显著提升项目投资收益,提高海域资源的集约化开发水平。
  当前,汕尾正积极规划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速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打造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汕尾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组建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加强沟通对接,及时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围绕“抢先一步”工作要求抓稳落实工作审批事项,与企业一道共同实现“双碳速度”。得益于汕尾市优异的营商环境,该项目仅历时59天即取得核准批复。
  今年是“双碳”战略提出三周年。明阳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项目生动说明,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进程中,政府与企业可以携手并进,擂鼓提速,推动中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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