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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局局长:抓住重要窗口期 推动海上风电加快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06  浏览次数:788
  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高度,抓住国家宏观政策窗口期、机遇期,在更高起点、以更大力度推动海上风电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大有可为。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今年6月以来,带着海上风电专项调研组到杭州、宁波、嘉兴、舟山等地现场调研,了解我省海上风电发展情况,听取各地政府和发改部门以及国电、华能、浙能、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发展海上风电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普陀6#、嘉兴1#、嘉兴2#等海上风电项目运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推动海上风电发展的政策举措。

  调研背景
  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现状。一是全球海上风电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18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累计总装机容量达到2310万千瓦,同比增长23%。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仍将保持较快的速度增长。二是我国海上风电发展进入快车道。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440万千瓦,在建规模超过2000万千瓦,我国海上风电建设进入高峰期。三是浙江省海上风电发展相对滞后。对比江苏、广东两省,浙江开发条件不占优,规模和产业链发展等方面相对落后。
  浙江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对比分析。浙江是全国可再生电力发展种类最为齐全的省份之一,但受政策、技术和成本的制约,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综合浙江各种可再生能源资源储量、发展现状、技术成本等,近一段时期光伏发电和海上风电是浙江可再生电力发展的主要能源品种。
  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分析。2018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415亿千瓦时,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23.1亿千瓦时,刚好满足国家对浙江非水可再生电力占比的年度考核要求。浙江省2020年及以后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考核的权重,除适度发展光伏外,需要在“十三五”末和“十四五”初建设36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

  发展现状和必要性
  01、发展现状
  开发利用总规模较小,发展速度偏慢。目前,浙江海上风电建成项目1个,装机规模25.2万千瓦;累计核准项目9个,核准总装机容量232万千瓦。
  产业链不成体系,难以支撑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浙江省除在勘测设计方面有很强的优势外,整机制造尚未全面布局海上风电市场,电缆、齿轮等部分配件在海上风电市场有一定的参与度,总体上看浙江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仍未形成完整体系。
  02、发展必要性
  调整浙江能源结构和供给布局的重要方向。一方面,浙江省电源装机以煤电为主,煤炭主要依靠外部市场,同时通过多通道特高压外送电规模达3000万千瓦。若初步规划的2000万千瓦海上风电能够开发建设,将给浙江省提供每年500多亿度清洁可再生电力,可以有效调整浙江电力结构,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程度。
  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推动全省能源清洁化水平向国际先进水平迈进,同时瞄准海上风电省内千亿市场、全国万亿市场,带动投资和相关产业增长,对浙江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完成国家对浙江能源“双控”考核任务的现实选择。“十三五”以来,浙江省能源“双控”形势严峻。根据国家能源“双控”考核规定,对超出规划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可以用足用好抵扣政策。
  完成国家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必要途径。浙江省光伏发展空间有限且发电量不大,与此相比,海上风电利用小时数是光伏的2.5倍以上,建设海上风电,可以靠自身发展实现国家确定的目标。
  积极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有效手段。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可以争取更多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使之“取之于浙江、用之于浙江”。
  03、几个关注点
  海上风电对海洋生态影响。相关资料表明,海上风电的建设除了施工期打桩噪音对哺乳类动物、底栖生物有一定影响外,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群落以及潮间带生物、鱼类、鸟类基本未见显著影响。从普陀6#海上风电场现场了解,风电场建成后,场区内鱼类有增多趋势。
  海上风电并网消纳问题。浙江省海上风电并网消纳总体无问题,但局部地区、局部时段消纳需专门研究。浙江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需要进一步统筹路由、并网通道资源,加强海上风电规划和配套并网规划衔接。长远看,为适应浙江省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增加和电力峰谷差较大的趋势,需要持续优化电网结构发展抽水蓄能电站等储能调峰设施,动态解决风光电消纳需求和峰谷差问题。
  海洋综合开发利用和相关技术研究示范。海上风电用海主要为海缆用海、风机和海上升压站基础用海,实际用海面积总量较小,但涉及海域较大。浙江要学习国内海上风电综合利用技术,走出一条海上风电+海上牧场+陆上风机制造基地的综合开发利用的路子来。
  国家海上风电电价退坡进程加快。近两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再下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从2018年的每千瓦时0.85元调整到2020年的每千瓦时0.75元。按此趋势,2021年后的上网电价还有下调的可能,甚至改变补贴政策。因此,2019年到2021年是借助国家较高电价政策,加快推进浙江海上风电的窗口期。

  协调解决的问题
  在调研期间,就有关建设项目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抓落实、解难题。协调了舟山普陀6#项目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回收难的问题和嘉兴1#、2#项目并网工程滞后、路由通道和陆上集控中心共用土地等方面问题。

  下一步工作举措
  经过近两年对海上风电发展的跟踪研究,特别是本次专项调研,感到应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高度,坚持远近结合、综合施策,谋划浙江能源改革发展大局,推动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抓住国家宏观政策窗口期、机遇期,在更高起点、以更大力度推动海上风电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大有可为。具体有以下举措:
  1、加快规划修编,为浙江海上风电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新一轮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了初步方案,征求了地方和部门的意见,规划初步规模达2000万千瓦,能够为浙江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紧盯重点项目,建设一批、核准一批、前期准备一批。重点关注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抓紧出台浙江省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力争年内核准温州海域为主的一批项目。协调自然资源、海事、渔业、港航等部门,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做好前期准备。
  3、研究完善政策,调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研究实施配额制、能源“双控”等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分解政策。理顺和落实前期审批流程和后期监管的部门分工,明确投资企业和监管部门在海上风电场施工、运营阶段需承担的责任义务。
  4、协同各方主体,着力打造海上风电+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借鉴江苏、广东的经验,通过发展浙江海上风电,重点为省内相关企业提供市场,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打造海上风电百万千瓦级应用+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区,带动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5、大胆创新探索,边实践边研究基础性课题。一方面,重点研究海上风电建设运行对海洋生态环境、船舶安全航行等方面影响,推进浙江省海上风电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另一方面,探索启动毗连区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在柔性直流、深远海基础、施工装备和工艺等关键技术环节加大实践,抢占深远海海上风电发展先机。
  (来源:浙江经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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